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为加强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中后期管理,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对部分2013年立项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进行集中结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一、集中结项时间
2019年5月15日~10月31日。
二、结项办法
1. 重点项目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提交最终成果;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须在2019年10月31日前提交结项材料。
2. 在此期间确实不能完成的项目,可申请终止项目研究,须提交《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前期研究成果、项目资金收支明细(加盖财务章),剩余资金退回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未取得任何研究成果的,须退回全部资助资金。
3. 凡属下列情况的将视情况予以终止或撤销研究项目:
(1)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上述材料的;
(2)重点项目成果经鉴定不合格的;
(3)提交的结项材料存在不符合《项目申请书》设计的最终成果形式和设计方案等情况的。
4. 凡被终止、撤销的项目,其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北京社科基金项目;其项目研究成果在出版、发表或内部印刷时,不得标注“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信息。被终止和撤销项目的数量将纳入相关单位的科研管理信誉档案,作为年度二级管理单位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材料报送
1. 报送时间:按结项办法第1条规定的截止时间。
2. 由科研管理部门专人报送,不接受快递报送。
四、资金退回
户 名: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开户行:农业银行北京健德支行
账 号:11190901040000803
五、联系人
肖 龙 64527027 1980star@sina.com
(一般和青年项目提交鉴定申请,一般项目结项)
范 旷 64527028 2796930751@qq.com
(重点和青年项目结项)
范向华 64527028 xhfanpku1115@sina.com
(重点项目成果鉴定、办理终止研究手续)
附件:1.《2013年度立项项目名单》(见《通知》纸质版)
2.《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