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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启动
发布时间:2025-07-08    作者:    来源: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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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介绍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于1987年设立,是市委市政府为繁荣发展首都哲学社会科学事业,鼓励社科工作者围绕首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开展学术研究、推动理论创新、服务首都发展而设立的省部级奖项。该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迄今已成功举办17届,共有3579项优秀成果获奖。经市委市政府批准,2025年启动第十八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和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新时代首都发展,通过评选表彰工作,推出一批代表首都水准、具有北京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展现新时代首都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新成就。

奖项设置与奖励标准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分党的创新理论、学科学术、决策咨询与社会服务三类,共评选获奖成果210项,其中特等奖5项、一等奖40项、二等奖165项。

获奖成果奖金为特等奖10万元/项,一等奖5万元/项,二等奖2万元/项。

参评成果形式

参评成果形式包括: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社科普及读物。

参评成果范围

参评成果原则上应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除教材及文学作品以外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且未获得北京市其他市级奖励。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科学术类成果,经实践检验产生了重大社会效益或学术影响,且之前未申报的,也可申报。

评价标准

获奖成果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保政治方向、学术导向、价值取向正确。

1.党的创新理论类成果要紧紧围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理论成果,特别是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科学体系、核心要义、重大理论观点、原创性贡献、实践要求及其指导下的北京生动实践等进行深入研究宣传阐释,为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历史进程提供学理支撑,为丰富和发展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厚植学理基础。

2.学科学术类成果要体现继承性、民族性、原创性、时代性、系统性、专业性,学术观点和研究方法有创新,学术表达规范恰当,对学科建设有贡献,对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有推动作用。

3.决策咨询类成果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围绕新时代首都发展的重点任务,围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积极开展前瞻性、战略性、储备性、针对性研究。重视学理支撑,坚持问题导向,做到调研扎实、对策实用、转化有效。社会服务类成果要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播普及社科知识、解答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凝聚全社会共识、提高市民人文素养等方面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申报方式

评奖实行限额、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须登陆“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管理系统”进行申报。

网址:https://award.bjsk.org.cn/

(供稿:成果转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