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根据全国社科工作办发布的《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申报公告”)要求,请认真组织做好本单位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对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1.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所有学科均实行网络申报,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使全体申报人员切实了解掌握《申报公告》的具体要求。
2.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请各申报单位控制好本单位的申报数量(各单位申报指标另行通知),切实做好单位内部筛选和排序工作,并请根据项目负责人承担、完成科研项目等科研信誉情况来衡量申报资格,尽量减少同类选题的重复申报,有效提高本单位申报项目的整体质量。
3.申请者请到《申报公告》下方链接,下载《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和《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4.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申报限定的要求对申请者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研究能力和必备条件等的审查,重点审核其年龄、职称、在研项目、前期成果等基本信息。
5.报送要求:项目申报系统于4月20日零时至5月5日17时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另外,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3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活页》不需提交纸质版。
6.集中报送时间:纸质版请于2023年5月8日17:00前,逾期不予以受理。请各单位安排好时间,在报送前认真审核、盖章,并签署明确意见,派专人统一报送(不接收邮寄方式),个人报送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7.报送地址:东城区安外西滨河路19号北京市社科联、北京市社科规划办
北京市社科联 北京市社科规划办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