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按照全国社科工作办发布的《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招标公告》(以下简称“招标公告”)要求,请各单位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并严格按照公告要求组织做好本单位的申报工作,现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和重大研究专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
2.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3.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投标书》(2025年12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交2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最具代表性的成果(论文或专著)。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网络申报系统于2026年2月6日零时至10日17时开放,在此期间投标人可登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5.48、102、103、104、113选题为线下申报,课题组须准备8份纸质投标书,并填写《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项目招标课题投标材料汇总表》,务必于2026年1月30日前,将《汇总表》和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gskgl@bjsk.org.cn)。纸质申报材料请务必于2026年2月4日前派专人报送(不接收邮寄方式),逾期不予以受理。
6.上述选题以外的其他选题均为线上申报,无需提供纸质《投标书》。电子版《投标书》应包含责任单位签章。各单位务必于2026年2月10日前完成线上审核工作。
7.各责任单位要对上报的《投标书》内容进行认真细致地审核,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北京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
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项目招标课题投标材料汇总表
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投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