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管理单位:
为加强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中后期管理,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对部分2016年立项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进行集中结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一、集中结项时间
2023年3月21日~2023年12月31日。
二、结项办法
1. 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须在2023年10月31日前提交最终成果(匿名电子版+匿名纸质版5套);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交结项材料。
2. 在此期间确实不能完成的项目,可申请终止项目研究,提交《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前期研究成果、项目资金收支明细(加盖财务章),结余资金退回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未取得任何研究成果的,或者研究成果不够充分的,将视情况退回全部资助资金。
3. 凡属下列情况的将视情况予以终止或撤销研究项目:
(1)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上述材料的;
(2)清理项目成果经鉴定或复审不合格的;
(3)提交的结项材料存在不符合《项目申请书》设计的最终成果形式和设计方案等情况的。
4. 凡被终止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新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新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被终止或撤销的项目,其研究成果在出版、发表或内部印刷时不得使用“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字样。清理项目数量、清理过程中被终止、撤销项目的数量将纳入相关单位的科研管理信誉档案,作为年度二级管理单位评优和下年度申报指标的重要依据。
三、材料报送
1. 报送时间:按“结项办法”第1条规定的截止时间。
2. 报送方式:原则上由科研管理部门专人报送。
四、资金退回
开户行:农业银行北京健德支行
账 号:11190901040000803
户 名: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五、联系人及联系地址
范向华 64527692 fxh@bjsk.org.cn
(各类项目结项)
徐华芳 64527992 cgzhb@bjsk.org.cn
(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提交鉴定申请,重大重点项目成果鉴定,办理终止研究手续)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西滨河路19号北京市社科联成果转化部
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