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实施办法 (试行)》,经单位和同行推荐、答辩评审、会议评审等程序产生拟资助对象名单,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学界和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至6月22日。对拟资助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实名书面反映,须提供本人有效联系方式(将予以严格保密)和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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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拟资助对象名单》(见附件)
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
2021年6月16日
(供稿:学术活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