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高校科研管理部门:按照全国社科工作办发布的《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1.申报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思政课建设的重要指示以及新时代学校思政课建设推进会部署,要认真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2.请各市属高校的科研管理部门认真阅读《公告》,了解《公告》的具体要求。本着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严格审核申报资格、申报质量、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申请人及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师德学风和必备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3.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可根据《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指南(重点项目)》条目直接申报,也可结合自身研究实际和教学实践适当修改课题名称申报。一般项目不再设置课题指南,可对照研究专项近年课题指南的导向
各市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按照全国社科工作办发布的《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招标公告》(以下简称“招标公告”)要求,请各单位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并严格按照公告要求组织做好本单位的申报工作,现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1.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投标书》(2024年8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投标人须按照招标选题(附后)投标,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2.责任单位和投标人要加强审核,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科研管理部门要按工作程序对《投标书》、投标人及科研团队进行资格审查,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同时通报批评,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获立项,一律撤项,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3.填写报送时间安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网络申报系统于9月15日零时至26日17时开放,在此期间投标人可登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4.72、113、
各市属科研单位:按照全国社科工作办发布的《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报公告》要求,请各单位认真阅读申报公告并积极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重点把握好以下几点:1.本研究专项重点支持对国家发展、文明传承、文化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或填补空白价值的冷门绝学。主要包括:古文字与出土简牍文献整理和研究,重要历史文化典籍版本收集与整理研究,古代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历史遗存保护研究,石窟寺保护研究,重要历史文化遗址保护研究,传统村落、历史街区、古老建筑保护研究,边疆民族地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与历史研究,方言与地域文化研究等。2.申请学术团队项目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首席专家应当具有正高级职称、较高学术造诣和较大学术影响力;(2)具有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稳定研究队伍,包括首席专家1人,研究骨干3—5人;(3)团队成员应当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备承担冷门绝学课题或从事其他相关基础研究的学术水平和开展创新研究的能力,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较为合理;(4)研究团队相对稳定,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投入课题研究。3.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或
各市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我们将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学术成果。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主要资助研究深入、创新程度较高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突出对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学者的科研支持。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主要资助已经出版但未曾受省部级以上课题资助且在相关学科领域产生较大学术影响和社会反响的著作的修订完善、重印再版。2.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3.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定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2023年6月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
各市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认真阅读《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公告》(以下简称“申报公告”),充分理解和掌握申报要求,组织做好本单位申报工作。现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1.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申报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重大项目的申请人,不能参与本次申报。2.申请人须按照《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请书》(2024年5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课题设计论证字数不超过4万字。3.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申请人须提交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或专著),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4.本研究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和评审。网络申报系统于7月20日至7月30日17时开放,在此期间申请人可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5.纸质版集中报送时间:2024年7月
各市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按照全国社科工作办发布的《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以下简称“招标公告”)要求,请各单位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并严格按照公告要求组织做好本单位的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现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1.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投标。请投标人按照新修订的《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2024年4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报此前版本无效。2.责任单位和投标人要加强审核,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同时通报批评,如获立项,一律撤项,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3.填写报送时间安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网络申报系统于6月27日零时至7月12日17时开放,在此期间投标人可登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4.集中报送时间:纸质版请于2024年7月15日17:00前,请各科研管理部门将审核通过的《投标书》报送我办,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请各单位安排好时间,在报送
各市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认真阅读《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申报公告”),充分理解和掌握申报最新要求,组织做好本单位申报工作。现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1.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请各申报单位控制好本单位的申报数量(各单位申报指标另行通知),切实做好单位内部筛选和排序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并请根据项目负责人承担、完成科研项目等科研信誉情况来衡量申报资格,尽量减少同类选题的重复申报,有效提高本单位申报项目的整体质量。2.请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重点审核其年龄、职称、在研项目、前期成果等基本信息。3.报送要求:项目申报系统于4月25日零时至5月19日17时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3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课题论证活页》不需提交纸质版。4.集中报送时间:纸质版请于2024年5月31日17:00前,逾期不予以受理。请各单位安排好时间,在报送前
各市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按照全国社科工作办发布的2024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公告的要求,请各科研管理部门积极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1.请各科研管理部门认真阅读2024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公告,了解申报条件,掌握申报程序。2.请各科研管理部门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与指导,切实提高申报质量,严格审核申报条件、材料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并签署明确意见。3.2024年度《成果文库》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人需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在线申报,并上传《成果概要活页》、成果书稿及相关材料,检查内容无误后通过项目申报系统提交。项目申报系统于4月1日至4月20日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1)申报人网络申报的同时还须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2份(附件2)、《成果概要活页》一式6份(附件3)、成果书稿一式6份。以往年申请《成果文库》等各类项目未入选成果为基础申报的,须附详细修改说明(附件4)。以受到各级各类项目资助成果申报的,须提交结项证明,其中包括资助类别、项目号、结项情况等关键信息。(2)《成果概要活页》和成果书稿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及合著者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