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主办

北京社科基金
关于开展2024年度优秀二级管理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管理单位:根据《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实施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为鼓励广大科研管理单位和科研管理工作者进一步做好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不断提升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现开展2024年度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优秀二级管理单位和项目管理先进个人评选工作。请各单位认真总结2024年度北京社科基金项目各方面工作开展情况,积极申报。具体要求如下:一、优秀二级管理单位申报范围、条件及评价依据(一)申报范围 经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认定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二级管理单位。(二)申报条件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2.认真履行协同管理职责,项目立项、中期检查、鉴定结项、积压清理、成果宣传推介等工作成效突出; 3.项目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完备高效,科研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较高;4.重视项目管理工作,配备专人专岗负责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三)评价依据参考各单位科研信誉、资金使用管理信誉、机制建设、成果质量、工作协同度、日常沟通反馈落实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二、先进个人推荐范围及条件(一)推荐范围 具体负责北京社科基金项目日常管理工作的科研管理部门一线工作人员。

2025.04.07
北京社科基金“北京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专项拟立项名单公示

根据《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规定程序产生北京社科基金“北京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专项拟立项名单,并报市委宣传部审批,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学界和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9日2025年至4月4日。对拟立项项目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实名书面反映,须提供本人有效联系方式(将予以严格保密)和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64527616 邮箱:ghxmb@bjsk.org.cn通讯地址:东城区安外西滨河路19号北京市社科联、北京市社科规划办规划项目部 北京市社科联、北京市社科规划办2025年3月28日

2025.03.28
关于征集2025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研究选题的通知

各市社科研究基地依托单位:  为组织做好2025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课题指南编制及申报立项工作,更好地汇聚广大社科专家学者智慧,聚焦首都高质量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改革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研究,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首都贡献。现面向各市社科研究基地公开征集2025年度北京社科基金决策咨询项目研究选题。1.基本要求:重点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北京市委十三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以及2025年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及重点任务清单,准确把握2025年首都改革发展的总要求和重点任务,结合研究基地自身研究领域,提出具有针对性、前瞻性的研究选题。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选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不要加副标题。2.选题产生及报送:请各市社科研究基地广泛征求专兼职人员的意见,汇总经首席专家审阅后,由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于2025年3月12日前统一反馈至研究基地工作邮箱yjjd@bjsk.org.cn,并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2025年北京社科基金决策咨询项目选题征集”,每个研究基地最多可以推荐3个研究选题。  附件:《北京社科基金决策咨询项目研究选题推荐表

2025.02.12
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召开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清积工作部署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巡视整改即知即改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提升社科基金项目服务决策、服务中心大局、服务首都发展的能力水平,12月16日,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召开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清积工作部署会。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50余家承担北京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的高等院校、党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会。会上,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对2025年北京社科基金规划项目限期集中结项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中国人民大学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代表交叉鉴定试点单位做交流发言。市社科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市社科规划办副主任高祥阳作总结讲话。他指出,清积工作是提升科研管理服务质效,整治当前社科研究领域“重立项、轻结项”问题的重要举措;是引领首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提升科研质效,更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现并纠正项目管理不规范行为,避免资金不当使用的有效措施;是深化科研管理领域改革,优化科研管理服务体制机制的重要安排;是传递责任和督促进展,切实维护学术诚信的工作态度。造成项目应

2024.12.18
北京社科基金“北京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研究” 专题项目申报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以首善标准推动北京全面深化改革落地见效,现启动北京社科基金规划项目专项课题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总体要求本次专项课题申报和评审立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新时代以来北京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创新、重要成效,聚焦北京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关系全局、关系长远、群众关切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集中首都社科研究的优势力量,开展系统性、前瞻性研究,着力推出具有学术创新价值、决策参考价值、实践指导价值的研究成果,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提供学理支撑,推动首都改革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二、选题方向本次专项课题共确定14个选题方向,申请人应全面深刻领会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着眼于北京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问题,树立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根据选题方向设定具体研究题目,明确具体研究指向和研究重点,并进行科学论证。项目研究要紧密结合首都未来发展需求,解真题,出实策,切实为推动北京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贡献社科力

2024.11.29
关于做好2021年度立项的北京社科基金决策咨询项目集中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科研管理部门、各社科研究基地:为加强北京社科基金决策咨询项目后期管理,依据《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实施办法(修订)》(京社科联、社科规划办发〔2024〕9号),对部分2021年立项的北京社科基金决策咨询项目进行集中结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配合做好此项工作。一、集中结项时间2024年10月8日~2024年12月31日。二、结项工作要求1.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在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平台提交匿名研究报告,填报项目结项信息,由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组织成果鉴定;一般项目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在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平台提交匿名研究报告,填报项目结项信息,由科研管理部门提交成果鉴定申请表,经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鉴定。2.集中结项项目(含重大、重点、一般)均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一份800~1200字成果摘编(电子版),内容与项目主题密切相关,是项目的主要观点或重要发现,要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建设性,富有启发性。所提建议要与北京实际密切相关,务实管用、科学可行、语言精炼。稿件请注明北京社科基金决策咨询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承担单位、联系方式,并发送至邮箱yjjd@bjsk.org.cn。3.凡

2024.10.08
关于开展2024年北京社科基金规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科研管理单位:  为加强北京社科基金规划项目中期管理,全面掌握在研项目的研究进度和阶段性成果情况,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定于2023年6月24—9月30日期间开展部分在研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检范围  2022年度立项的在研北京社科基金规划项目,各单位参检项目名单见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平台-项目管理-项目过程管理-规划项目-检查计划列表。名单上未涉及的该年度规划项目,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开展自查。  二、检查内容  1.研究进展情况。请对照《项目申请书》中所列研究计划检查进展情况,包括课题进展、调研数据整理运用、文献资料收集整理、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国际合作等情况。2.阶段性成果及转化应用情况。包括项目最终成果、阶段性成果(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作者)以及转化应用情况(含批示、采纳、获奖、发表、出版、北京社科基金项目《成果要报》采用等)。3.按照研究计划开展各种形式的调研情况。4.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包括已拨付资金情况,各科目已支出情况,是否与预算相符及是否变更资金预算等。5.项目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三、填报要求(一)项目负责人1. 请如实填写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平台-项目管理-项目过程管

2024.06.21
关于做好2017年度立项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集中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科研管理单位:为加强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中后期管理,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对部分2017年立项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进行集中结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配合做好此项工作。一、集中结项时间2024年6月24日~2024年12月31日。二、结项办法1. 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须在2024年10月31日前提交最终成果(匿名电子版+匿名纸质版3套);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结项材料。2. 在此期间确实不能完成的项目,可申请终止项目研究,提交《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前期研究成果、项目资金收支明细(加盖财务章),结余资金退回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未取得任何研究成果的,或者研究成果不够充分的,将视情退回全部资助资金。3. 凡属下列情况的将视情予以终止或撤销研究项目:(1)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上述材料的;(2)清理项目成果经鉴定或复审不合格的;(3)提交的结项材料存在不符合《项目申请书》设计的最终成果形式和设计方案等情况的。4. 凡被列入清理项目名单的项目,结项时不再认定为“优秀”或“良好”等级,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25年北京社科基金规划项目。5.凡被终止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新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5年

2024.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