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主办

北京社科基金
北京社科基金“北京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研究” 专题项目申报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以首善标准推动北京全面深化改革落地见效,现启动北京社科基金规划项目专项课题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总体要求本次专项课题申报和评审立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新时代以来北京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创新、重要成效,聚焦北京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关系全局、关系长远、群众关切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集中首都社科研究的优势力量,开展系统性、前瞻性研究,着力推出具有学术创新价值、决策参考价值、实践指导价值的研究成果,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提供学理支撑,推动首都改革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二、选题方向本次专项课题共确定14个选题方向,申请人应全面深刻领会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着眼于北京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问题,树立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根据选题方向设定具体研究题目,明确具体研究指向和研究重点,并进行科学论证。项目研究要紧密结合首都未来发展需求,解真题,出实策,切实为推动北京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贡献社科力

2024.11.29
关于做好2021年度立项的北京社科基金决策咨询项目集中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科研管理部门、各社科研究基地:为加强北京社科基金决策咨询项目后期管理,依据《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实施办法(修订)》(京社科联、社科规划办发〔2024〕9号),对部分2021年立项的北京社科基金决策咨询项目进行集中结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配合做好此项工作。一、集中结项时间2024年10月8日~2024年12月31日。二、结项工作要求1.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在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平台提交匿名研究报告,填报项目结项信息,由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组织成果鉴定;一般项目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在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平台提交匿名研究报告,填报项目结项信息,由科研管理部门提交成果鉴定申请表,经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鉴定。2.集中结项项目(含重大、重点、一般)均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一份800~1200字成果摘编(电子版),内容与项目主题密切相关,是项目的主要观点或重要发现,要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建设性,富有启发性。所提建议要与北京实际密切相关,务实管用、科学可行、语言精炼。稿件请注明北京社科基金决策咨询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承担单位、联系方式,并发送至邮箱yjjd@bjsk.org.cn。3.凡

2024.10.08
关于开展2024年北京社科基金规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科研管理单位:  为加强北京社科基金规划项目中期管理,全面掌握在研项目的研究进度和阶段性成果情况,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定于2023年6月24—9月30日期间开展部分在研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检范围  2022年度立项的在研北京社科基金规划项目,各单位参检项目名单见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平台-项目管理-项目过程管理-规划项目-检查计划列表。名单上未涉及的该年度规划项目,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开展自查。  二、检查内容  1.研究进展情况。请对照《项目申请书》中所列研究计划检查进展情况,包括课题进展、调研数据整理运用、文献资料收集整理、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国际合作等情况。2.阶段性成果及转化应用情况。包括项目最终成果、阶段性成果(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作者)以及转化应用情况(含批示、采纳、获奖、发表、出版、北京社科基金项目《成果要报》采用等)。3.按照研究计划开展各种形式的调研情况。4.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包括已拨付资金情况,各科目已支出情况,是否与预算相符及是否变更资金预算等。5.项目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三、填报要求(一)项目负责人1. 请如实填写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平台-项目管理-项目过程管

2024.06.21
关于做好2017年度立项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集中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科研管理单位:为加强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中后期管理,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对部分2017年立项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进行集中结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配合做好此项工作。一、集中结项时间2024年6月24日~2024年12月31日。二、结项办法1. 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须在2024年10月31日前提交最终成果(匿名电子版+匿名纸质版3套);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结项材料。2. 在此期间确实不能完成的项目,可申请终止项目研究,提交《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前期研究成果、项目资金收支明细(加盖财务章),结余资金退回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未取得任何研究成果的,或者研究成果不够充分的,将视情退回全部资助资金。3. 凡属下列情况的将视情予以终止或撤销研究项目:(1)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上述材料的;(2)清理项目成果经鉴定或复审不合格的;(3)提交的结项材料存在不符合《项目申请书》设计的最终成果形式和设计方案等情况的。4. 凡被列入清理项目名单的项目,结项时不再认定为“优秀”或“良好”等级,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25年北京社科基金规划项目。5.凡被终止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新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5年

2024.06.20
2024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北京市社科联、北京市社科规划办现发布《2024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并就做好2024年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立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中共北京市委关于新时代繁荣兴盛首都文化的意见》《中共北京市委关于新时代繁荣发展首都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为党的理论创新服务、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为繁荣发展首都哲学社会科学服务。二、申报北京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代表正确方向、体现首都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力求具有原

2024.06.03
2024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工作暨培训会召开

为进一步提升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5月21日至23日,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组织召开“2024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工作暨培训会”。市社科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市社科规划办主任张才雄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社科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市社科规划办副主任高祥阳、荣大力分别主持会议,相关部室负责同志、50家二级管理单位和13家非二级管理单位的科研管理人员80余人参会。会议传达了2023年度全国各省区市社科工作办主任会议精神;公布了2023年度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优秀二级管理单位及先进个人考评结果;邀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毛欣娟教授就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科研诚信建设作专题讲座;9位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相关部室负责同志围绕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系列管理办法、和国社科项目申报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结合项目申报与中后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撰写《成果要报》等开展针对性培训辅导;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天航空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工业大学、首都师范大学6个优秀二级管理单位代表围绕科研管理评价体系建设、项目管理、有组织科研等分享经验做法;围绕项目管理、意识形态工作、科研诚信建设和有组织科研等议题,开展了

2024.05.29
2024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课题指南编制会召开

2024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课题指南编制会召开4月10日至12日,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组织召开“2024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课题指南编制会”,来自北京地区相关高校、党校、科研院所的40余位专家学者参会,市社科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市社科规划办副主任荣大力出席会议。编制课题指南是社科基金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指南编制的是否科学、合理,对指导广大社科专家学者做好课题申报工作、对充分发挥社科基金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会议提出,指南编制要把握好“五个坚持”的总体要求:一要坚持政治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二要坚持学术导向,为各学科各领域的研究提供方向性指引;三要坚持遵循规律,做到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四要坚持服务首都,为推进首都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社科力量;五要坚持把握定位,不断推动首都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在三天时间里,参会专家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2024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各项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以及建构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等研究需求,遵循编制要求,充分讨论酝酿,分学科

2024.04.17
关于开展2023年度优秀二级管理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管理单位:为鼓励广大科研管理单位和科研管理工作者进一步做好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不断提升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今年继续开展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优秀二级管理单位和项目管理先进个人评选工作。请各单位认真总结2023年度北京社科基金项目各方面工作开展情况,积极进行申报。具体要求如下:一、优秀二级管理单位申报范围、条件及评价依据(一)申报范围经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认定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二级管理单位。(二)申报条件1.认真履行职责,项目立项、中期检查、鉴定结项、成果宣传推介等工作成效突出。2.项目管理体制机制完善,科研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较高。3.重视项目管理工作,有专人负责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三)评价依据按照下列评价指标,并结合项目申报、课题开题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1.科研信誉加分项:项目按期完成数;减分项:项目到期未完成数、逾期清理数。2.成果质量加分项:结项等级优秀及良好数、成果转化数(获省部级奖、获省部级领导批示、被厅局级及以上实际部门采纳、《成果要报》《观点摘编》采用);减分项:成果鉴定和复审不合格数、撤销或终止项目数(正常研究周期内因故

2024.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