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主办

通知公告
北京市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启动

奖项介绍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于1987年设立,是市委市政府为繁荣发展首都哲学社会科学事业,鼓励社科工作者围绕首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开展学术研究、推动理论创新、服务首都发展而设立的省部级奖项。该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迄今已成功举办17届,共有3579项优秀成果获奖。经市委市政府批准,2025年启动第十八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和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新时代首都发展,通过评选表彰工作,推出一批代表首都水准、具有北京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展现新时代首都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新成就。奖项设置与奖励标准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分党的创新理论、学科学术、决策咨询与社会服务三类,共评选获奖成果210项,其中特等奖5项、一等奖40项、二等奖165项。获奖成果奖金为特等奖10万元/项,一等奖5万元/项,二等奖2万元/项。参评成果形式参评成果形式包括: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社科普及读物。参评成果范围参评成

2025.07.08
2025年第二季度北京市属单位国家社科基年度项目结项情况

(供稿:规划项目部)

2025.07.03
2025年第二季度北京市属单位认真负责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鉴定专家

(供稿:规划项目部)

2025.07.03
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市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我们将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1.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的不得申报。2.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90年7月1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定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2024年6月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3.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今年继续在哲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等7个人文基础学科试点,出版社申报范围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推荐申报出版机构(74家)。学术著作首次出版时间限定为2015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且在相关学科领域产生显著学术影响和

2025.06.17
2025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北京市社科联、北京市社科规划办现就2025年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共北京市委关于新时代繁荣发展首都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鼓励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切实发挥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导向作用,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推进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更好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二、本次受理申报的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包括规划项目和决策咨询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实施办法(修订)》《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实施办法(修订)》及两类项目申报材料。三、申请人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北京社

2025.06.05
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按照全国社科工作办发布的《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以下简称“招标公告”)要求,请各单位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并严格按照公告要求组织做好本单位的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现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1.投标人须按照《招标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投标。请投标人按照新修订的《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2025年5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报此前版本无效。2.责任单位和投标人要加强审核,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同时通报批评,如获立项,一律撤项,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3.特别提醒:今年重大项目招标首次要求提交300字的选题说明,具体操作参照此前提交相关代表性成果,在系统中单独提交,一并送审。投标书中没有相关填写的地方。4.填写报送时间安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网络申报系统于7月10日零时至7月25日17时开放,在此期间投标人可登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5.集中报送时

2025.05.28
2025年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基础研究重大专项申报公告

经市委宣传部批准,启动2025年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思想研究中心基础研究重大专项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学习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本任务,坚持以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为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标识性重大概念、原创性思想观点、原理性理论成果,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带有基础性战略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组织开展多学科、跨领域的深度学理研究,系统阐发党的创新理论的道理学理哲理,深化对理论创新的规律性认识。本次重大专项课题同时作为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按照《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工作细则(修订)》《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二、项目级别、结项成果形式和资助力度本次基础研究重大专项限报重大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至少1部不少于30万字的学术专著,项目经鉴定达到要求后出版;鼓励出版系列学术专著。项目研究期间每

2025.05.28
2025年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年度项目申报公告

经市委宣传部批准,启动2025年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年度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学习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本任务,坚持以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为重点,紧密结合新时代伟大变革,继续从学术基础、实践导向、国际视野、历史维度等方面着力,深入研究阐释党的创新理论的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实践要求,深入研究阐释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实践中的重大问题,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京华大地的生动实践并提炼经验启示,努力推出更多代表首都水准、具有北京特色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年度项目同时作为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按照《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工作细则(修订)》《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二、项目级别、结项成果形式和资助力度本次年度项目设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一般项

2025.05.28